图片展示

温州威利调查公司|外地朋友借我六千,我是山东他是哈尔滨的,在哪起诉?

浏览: 发表时间:2018-06-21 15:41:38

温州威利调查公司解决老百姓的实际法律问题,是我们创办《法律实务讲座》的初衷。龚俊峰律师将一如既往的每日推出符合老百姓语言的法律实务讲座,最大程度的解决老百姓的法律问题。本期《法律实务讲座》龚俊峰律师继续为您解答微友们的提问,谢谢微友们的赞赏与留言,你的支持与分享,是我们能够坚持下去的理由。



温州找人公司来威利顺其自然:别人借我65000元,有借条,好多年了没有还,订的期限超过好多年了,现在我想起诉,请问龚俊峰律师这个借条有没有效?补充问题:借条内容:“今有牛长山借到刘顺利人民币65000元,于2014年11月20日归还,借款人牛长山2013年2月12日。”威利调查公司,选我们没有错

 

龚俊峰律师解答如下:你们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系民间借贷关系。你们在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日期,则自还款日期之日加两年即2016年11月19日。也就是说在2016年11月20日前必须起诉,否则诉讼时效就过了。你2018年6月17日咨询,显然诉讼时效已过。但如果你有一直催要的记录,则可以中断诉讼时效,或者重新书写拮据、借条、还款协议等都可。过了诉讼时效依然可以起诉,但胜诉参半,如果牛长山不提出时效抗辩或公告送达的,则可以胜诉。反之,就会败诉的。

好事多磨:你好,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个外地朋友借我六千,我想起诉他应该在哪起诉?我是山东,他是哈尔滨的。

招人公司哪家好?来温州威利调查公司龚俊峰律师解答如下:你的这个问题比较普遍,这也是很多网友在公众号里留言最多的一种。借款合同即可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,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。因此,你可以在你户籍地法院起诉,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8条之规定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和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三条之规定即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,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,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。当然你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,法律依据是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即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当然你也可以在原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即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温州威利调查公司|温州找人公司

客服中心
热线电话
0577-89898007
上班时间
周一到周日
手机
13735888007
二维码
添加微信好友,详细了解产品
使用企业微信
“扫一扫”加入群聊
复制成功
添加微信好友,详细了解产品
我知道了